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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860人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查询各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查询各区推荐的35家市级文明诚信市场的信用记录,其中2家市场主体因存在经营异常名录等不良信用信息被实施了“限制当事人参与荣誉、表彰评选评定资格”的惩戒措施,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参评资格。

  据市市场监管委企业监管处负责人黄雁东介绍,联合奖惩监管系统自今年6月19日上线运行以来,已经实现了与市市场监管委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数据对接与定期更新。现已收录190.82万户市场主体(含已吊销、注销主体)的主体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黑名单及其他信用信息,150.94万名自然人(含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失信被执行人和部分执业资格持证人员)的基础身份信息、关联企业的职务信息、执业资质资格等信用信息,4371户其他组织的基础信用信息,其中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7万余条已实现数据对接并每日更新。

  自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上线以来,市市场监管委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职责,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迄今已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860人次。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对188人次实施了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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