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华虹 » 吉林 » 白山 » 正文

天津:让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文明委获悉,今年,我市在市级单位中开展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目前已下发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文明委获悉,今年,我市在市级单位中开展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目前已下发《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及配套《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并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8年版)》。

  为推动市级单位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照《天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我市开展2018年市级单位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通知》提出,市级单位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3年评选一次。2018年度创建分全面创建、自愿申报、测评考察、审核确认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并对创建表现突出的市级单位进行表彰。

  《通知》明确,要坚持常态创建原则,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在单位内部、窗口努力创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提升整体文明程度;要坚持目标导向原则,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做好主管业务领域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确保各区在分管业务领域创建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要坚持服务属地原则,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全国或天津市文明城区,推动下属、所属或管理联系单位和集体参与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工作,推动单位职工及其亲属参与支持配合常住地区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在对思想建设、创建管理和基础建设等方面进行测评的同时,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各单位落实“天津八条”各项任务,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的情况纳入考核要求,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文明程度提升,以高质量文明助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 华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华虹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