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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者创业团队 百名创业导师“护航”创业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9  浏览次数:116
核心提示:  创业者须为具有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内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上述人员成立的创业团队。  

  创业者 须为具有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内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上述人员成立的创业团队。

  创业导师  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最高1:3的比例,择优与创业者签订不低于6 个月的创业导师授业协议。

  政策扶持  大学生创业者符合相关的条件,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贷款支持等。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公开征集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专项行动创业者及创业团队的通知》,面向天津全市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者及创业团队,接受社会报名。

  此次征集面向全市大学生创业者及创业团队,创业者须为具有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内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上述人员成立的创业团队。天津物产集团董事长王玉柱、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宏、“131”创新人才团队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研发部孟祥飞等100名经验丰富的创业企业家将担任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创业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最高1:3的比例,择优与创业者签订不低于6个月的创业导师授业协议,通过创业导师“传帮带”方式,帮助大学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稳定性。

  创业者创业成功,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大学生创业者符合相关的条件,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贷款支持。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房租补贴政策。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租补贴。

  8月7日起,创业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创范er”进行网络报名,也可到天津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警民路19号)现场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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