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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可在津申请小客车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交通运输委在其官网发布了《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和我市部署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交通运输委在其官网发布了《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和我市部署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小客车指标问答》。9月26日,市交通运输委也已在其官网发布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明确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小客车指标政策执行的通知》。这也就意味着,即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通过审核的,可视为符合“居住地在本市”条件,可申请个人小客车指标。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能申请个人小客车指标吗?市交通运输委昨天在其官网对此进行了明确回答: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将被视为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其“同等待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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